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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規(guī)名稱 |
關于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和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收購CDMA網絡資產和業(yè)務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 |
發(fā)文機關 |
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|
文件字號 |
財稅[2009]42號 |
頒布日期 |
2009-03-27 |
施行日期 |
2009-03-27 |
法規(guī)分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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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用范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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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 效 性 |
有效 |
失效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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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發(fā)字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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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發(fā)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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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 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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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(fā)布日期:2012/1/17 發(fā)布人:管理員 瀏覽次數:185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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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財政廳(局)、地方稅務局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:
為支持電信體制改革,推進電信行業(yè)健康協調發(fā)展,經研究決定:對中國電信集團公司收購CDMA網絡資產和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收購CDMA網絡業(yè)務過程中涉及的土地、房屋權屬轉移的契稅予以免征。網絡資產和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收購CDMA網絡業(yè)務過程中涉及的土地、房屋權屬轉移的契稅予以免征。
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
二○○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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